请问退休老人是否有10个月的丧葬抚恤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23:02
请问退休老人是否有10个月的丧葬抚恤金?
我奶奶是去年9月份去世的,是否应该有10个月的抚恤金?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只有当老人去世以后才可以:
各省间不大一样,以下供你参考:
1、工资应该是发到死亡当月。
2、丧葬费:一般为死亡当月工资的2倍(各地具体不一),也就是2个月的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企业为10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20个月工资。(还是公务员好啊)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需要符合当地规定)。基本要求如下:
(一)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符合下列规定的,可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申请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父年满六十周岁,母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参照执行。
2.配偶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再婚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子女,指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死者的弟妹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兄弟姐妹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婚配的。
兄弟姐妹,指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领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本人执行的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就业或参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死亡的。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规定的遗属,以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基础的一定系数,按月计发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计发公式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计发系数。
(一)户籍在城镇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3;户籍在农村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2。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