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曾经投稿的作品被征集方使用但未付奖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02:33
我曾经在2006年7月参加过一个企业的标志设计和品牌名称征集活动,有奖金,参加后把此事忘记,今天无意中发现其网站上已经使用了我的设计和创意,但是至今没有接到他们的通知,也没有收到他们的奖金,我这里有底稿,有投稿发邮件的记录,还有当时发布征集信息的页面截屏,现在该怎么办,还没有与他们进行交涉。在法律上这应该属于什么性质,请高人解答。
2、现在他们的所有对外资料,产品宣传全部都启用的是我的作品。
3.他们当时的征集奖金是几千元,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以什么做依据?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他侵犯了你的著作权。确有此事实的话,你直接可以要求赔偿,而且赔偿费用很客观,千万别像上面说的算了。要懂得维权。实在不行,一纸诉状把那个企业告上法庭,但注意你的证据不能丢了。

1.侵犯自己的著作权
2.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算了呗,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啊!!~~

找律师吧,在摆渡上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