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最新出台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1:43:12
我是一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我想问一下09年1月到现在为止,出台了哪些关于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法律法规。急要,在线等!请各位知道的尽量回答 谢谢!
跪求大家了!!! 对了,我是山东省青岛的 要在山东实施的

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国家没有出台最新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法规。见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库: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index.html

  过去原有的政策有:2001年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点龙头企业的条件是:

  (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补充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