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28:53
我在单位工作一年多,现在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单位重来不给过节的加班费,现在能要吗?另外问一下,社会保险是单位必须给员工上的,还是可选的,我是农户

提前一月通知你被辞退了,没有所谓赔偿,但应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所谓过节费并没有法律依据可循,但加班费是有的,前提是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用工单位确实存在加班现象(这个比较难,但用工单位就是利用这点来盘剥员工的)。

员工的社会保险的上交是强制性的,且不存在农户与非农业户籍的区别,也不存在什么可选的问题。唯一的区别是个人交纳还是企业代交,这是要根据个人的人事关系单位来决定。比方说你可以把个人的人事关系存放在一个人事档案托管单位,而你社会保险的法人代码,就是这家人事托管单位,它会给你建立一个社会保险的账号,你只要每月向着个账号中存入一定的保险金就可以了。另一种就是企业帮你建立的社会保险帐号,而你的社保法人码就是这家企业或是这家企业所委托的存档机构。

你的人事关系如果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的话(不是在街道工作而是在街道办理了失业登记),那就没有什么社会保险可言了。这段是针对非农业户籍而言的,对于农业户籍你可以向所在乡镇的相关部门资讯一下具体的实施细则,不要怕麻烦。

首先要明确是终止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情况下是终止,这样的话,应支付你1。5个月工资。未提前30日通知,加发一月工资。未到期情况下是解除,应按工作年限支付,按你说的,也是1。5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