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近来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33:01
我以前在KFC上班的时候,有一个老太是拣垃圾的。我让她出去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她,导致她跌倒骨折。现在她告我故意伤害罪,请问我的罪名会成立吗?
但是这个老太的伤势报告是轻伤吖。。是属于刑事的了吧?

根本不构成犯罪,别听她瞎扯。
最多民事案件,侵权,赔点医药费,营养费之类的。

以下是补充的答案:轻伤也没事的,首先你不是故意的,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你是过失,但是刑法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罪。你这个是轻伤,根本不构成犯罪。
就是民事责任,侵权责任,赔点钱。

不成立,你不是故意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属于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