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经济补助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9:28:31
我是2004.9.2日进的公司,合同到2010.10.1,最近公司裁员有关经济补助金问题想请教苏州地区高手,

1:经济补助金公司方面仅同意补助到离职日期,如09年4月公司裁员,那补助金就只能从2004.9.2号算到09.4月份, 09.4月份到2010.10.1号不给计算,对此做法是否合理?

2:补助金发放标准是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还是依合同书上写明的工资发放?

3:劳动法其中有这么一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我合同书上的工资是2320,但月收入工资为3200左右(多出的部份是加班费)
按我的工资是否达到标准,可否要求公司支付我三倍工资?

注:我是苏州新区的,真诚希望苏州新区资深人士帮助一下,谢谢

1 经济补助金的补偿期限的计算从2004.9.2号算到09.4月份为止,相当于公司拿钱来买你未来的工作时间。
2 补助金发放标准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这时劳动合同法上明确规定的。
3 补偿标准就按你的实际工资来算,你现在12个月的平均收入假设也是3200元,就按3200元来算,不是按合同工资计算,目前苏州市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在2000元多一点,你还没有触及到这条线,会按你目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会支付3倍工资。这条主要是对高薪人士的限制条款。举例说明,如果某高管的月薪为10000元,那么他的补偿标准最多也就是6000元,就不按他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了。

1.经济补偿金实质上是支付你已服务的合同期限的工龄的补偿金,单位不需要支付未服务合同期限期间的补偿金。2008.1.1前,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008.1.1后,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3.如果3200除以3得到的约1070元不超过08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那么就按照至少3200计算。

你发了最起码有个六,七万吧!哎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