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31:35
我是大四的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去年十二月份应聘到一家公司做销售工作(签了劳动合同,但似乎是无效的),今年2月5号下市场的时候找公司借了1500块钱,前段时间感觉这工作不适合我,所以提出口头辞职,上司没给予理睬,今天跟上司打了个电话,说要辞职,上司说让我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因为我人在浙江,公司在山东,学校在湖北,所以我想直接把钱还给公司,然后就回学校。不知道这样子会不会负担法律责任。。。希望懂的大哥大姐们给个参考。

办离职是要根据程序走,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借了备用金(借款)是要还给财务,至于法律,只要你按照正常程序办离职就你现在的状况来说,你还没有达到触范法律的地步,不管怎么样,辞职都得本人去。于情于理。朋友祝你顺利

还了就行了,你是借的,又不算骗,还就行了,不去上班30天以上,即使没有签离职合同,也算自动离职。

签了劳动合同

1.你签了多长时间还是不定期的?
2.公司有没有提出什么要求?
3.你是不是在公司借了造过你工资的钱?

如果没有这些问题你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负担什么责任的.
公司不让你离辞可能是因为你的业绩做得好,怕你把客户带走吧~!

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就行

只要那老板不要故意刁难你 就没什么事的

钱肯定是要还的 要不要按当前银行利率给利息 这个就看你们公司的规定了

1、最好用特快专递,给公司一份书面的辞职通知。因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在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以你人不在为由,或没有亲自办理辞职手续,用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诉你,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要紧,按规定,要给单位造成损失才承担赔偿责任,你又没参加过单位提供的培训,不存在损失问题。
3、借的钱,尽快还掉,最好以有凭据的的方式会款,免得以后耍赖。还了钱,你就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

就不理他.
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存在什么辞职手续
他是在诈你
你把钱给他就是他的
不给他就是你的
他没有办法
你们之间没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