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上海市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38:26
我是公司的人事专干,公司现在要申请上海市集体户口,可是我对这块完全陌生,故请高手支招。到底上海市集体户口怎么申请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到哪里办理呢?我们公司在浦东新区川沙镇。。非常感谢!!

一般迁入的手续是

  买房子后可以迁进去,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房子所在地公安部门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其他细节可以先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一)落户基本条件
  已落实非国有就业单位和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取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落户所需材料
  单位代理
  1、本人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2、接收单位证明信;
  3、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4、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和接受单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信;
  5、签订《济南市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代理
  1、本人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2、本人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3、签订《济南市人事代理协议书》。
  (三)落户程序
  1、符合落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完备相关手续向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察审核相关手续及证件,同意后填写《入户审批表》并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装订粘贴“户口审批材料”卷皮,上报济南市公安局审批;
  3、济南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分局、派出所依据审批件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建立“集体户口”相关薄、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报户口登记。因此,集体户口簿与家庭户口簿只是户口登记对象不同,不存在任何其它不同情况。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