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的退保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19:01
根据康宁终身保险条款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康宁终身保险退保流程: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合同自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合同,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个人账户价值扣除相应的退保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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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看保单,里面有个现金价值表,
1)保单上的现金价值表,按1000元保额有个数字,乘上你的保额就可以
2)建议不要退,退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