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法律专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34:28
想问一下
法律专科下面备注的具体什么
不时很明白
注:旧计划中的“中国法制史”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门课程,考生最多合格一门,可代替新计划中相应课程:若“婚姻法”合格,可代替新计划中“中国法制史”或“行政法学”中剩下的一门课程。

还想问一下,NIT是不是不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了`?

应该是吧,好像说的就是这三门婚姻、中法史还有行政法。过了其中任意的两科,就能免剩下的那个。。说白了就是从三科中任选两科考就行了、、、和自考的计算机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