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致腹膜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1:55:59
我儿子三岁因肚子痛,去医院门诊,说是急性胃炎,开药。第二天出现高烧,说是什么上感,第三天和第四天门诊点滴。始终肚子痛,频繁出现高热,第四天因点滴后再次出现高热,以小儿肠炎入住儿科,入院诊断急性胃肠炎和消化道出血。第三天高热不退出现昏睡大小便失禁,第四天上午,我几次问主任孩子为什么出现尿失禁现象,主任说检查尿没毛病,所以说就没毛病(在这期间没做过任何仪器检查),在一次谈话中三次推我们去哈尔滨看看,决定去哈市,主任同意下午给我们办出院手续,一切准备就绪。中午孩子又出现严重肚子痛,外科两次院内会诊说是阑尾炎(但没有明确告诉我们家长) ,让做彩超,下午三点多到彩超室当班大夫不会看,当时彩超室主任提前离岗,马上要下班,没办法只好退单,因为对医院已经失去信任,所以决定转院,在办理出院的同时,患者赶到一家专门做阑尾手术的医院去咨询,才知道孩子阑尾已经化脓,担误时间太长,医院不敢接,怕担责任,说上手术台有可能下不来,建议我们回原医院进行手术,说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马上赶回原医院的外科。当天晚上手术,术后大夫说腹腔打开浓就外溢了,变绿臭了(病历上写黄色脓液),入院通知单上把急性阑尾炎划掉了下面改成局限性腹膜炎(确诊为阑尾周围脓肿和局限性腹膜炎)。手术记录是阑尾根部坏疽穿孔,阑尾尖端与周围组织粘连)。术后第五日出现高热,刀口下积液,拆开两针进行引流,之后五日频繁出现高热,以致医院无法控制。转院后确定诊断阑尾炎术后感染,高热。一个多月后出院。在此期间多次使用来比林及激素地塞米松进行退烧。(术后病理诊断是慢性阑尾炎合部阑尾周围组织炎 )

你儿子真可怜.希望他早日好起来.
这种情况算医疗事故了.一般来讲错过了开刀时间造成了人身损害就是医疗事故,不过这个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