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护士首次注册在省卫生局还是市卫生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2:23:25
根据2008年5月12日实施的新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各省市不一样,湖南省“全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及管理工作。”,所以长沙市应该在市卫生局,你可以先打市卫生局电话问一下。
附: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附后)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护士执业注册的具体办法与程序,现就我省贯彻实施办法提出如下具体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注册审批机关
全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及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和重新注册申请;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其所在或拟执业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机关,即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核准。
二、注册申请
(一)执业注册申请
1、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