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习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28:15
我想问下情况,请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帮我。
我去年被银行以招聘的形式招去,签的是见习合同,现在已经在那里实习了大半年了,因为有规定说考试合格才能签合同,成绩也没公布,现在就裁人了,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还是说见习合同就是这样的呢?择优录取?
而且见习期间只有200块车贴

1、首先确定你的身份,你何事毕业,合适拿到劳动手册的。
2、如果你没有毕业,那你去见习,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你所说的“见习合同”为准。
3、如果你已经毕业了,那双方就属于劳动关系,“见习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劳动合同。
4、还有你要明确的说的银行的用工方式,银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事业编制,一种是劳动派遣,如果是事业编制,上来给你签见习合同不足为奇,应为有的地方事业单位有一年的试用期,所以你要分清重点。
5、为什么胡大律师总是和我的意见不同呢?
PS:认清形势,合法用工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关于见习补贴是不是合理,这个要看你所在区域颁发有关见习的规定,因为你是见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依据《劳动法》。

如果你有毕业证或取得银行所需的考试资格证,你就已与银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你的见习合同就自动作废,如果银行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以此要求其赔偿你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天津李律师:该见习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你应享有普通职工待遇。最好能看一下你合同。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免费),电话号码是我的用户名。

实习和见习是不同的。实习是学习的一个阶段,它与企业招聘、用工没有必然联系;而见习则是正式录用前所经过的阶段(见习期也叫试用期),这一阶段结束之后就会出现要么被录用,要么不被录用的结果。至于你是否能够维权,关键是看见习合同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