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7个人抢劫后转入刑事,法院请我去商议索赔...应索赔多少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13:30
在2007年12月份的时候我被7个人抢劫...先是殴打,然后把我的电动车(1900元),手机(1400元)都被抢走...随后我去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经过一段时间查找,7人全部落网.后来又把这场抢劫案给转为刑事了...截止2009年3月17日,法院才来电话要我去商议赔偿的事儿,应该索要多少才算合理呢?
精神损失费.? 没有?? 您那意思就是光把电动车跟手机钱要回来是吗?

应当赔偿你在本案中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电动车损失、手机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精神损害部分,你可以独立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力度不是很大。

不超过3300元!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形式附带民事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不会很多,也就是你损失的这一点钱

我来说句公道的 若受伤 在院医疗费用全部报销 若有伤残 (如内脏损坏或肋骨折断)则验伤 评定伤残等级 根据等级再以国家标准提出赔偿 若是有9级8级之类基本光伤残赔偿就要过10万 然后赔偿被抢损失
民事有精神损失费 及被告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30%~50% 并承担所有开庭费用
若刑事精神损失费基本没戏 除非如我上述拥有及高的伤残 即使刑事也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0元 刑事你不需要请律师 因为是国家公安对犯人提出公诉 你请律师只是浪费钱 律师没什么用 若是没伤残没进医院 那顶多赔偿你经济损失3300 外加不超过5000的营养费(根据你受伤程度来协商) 或多或少能拿点补偿 若是什么伤都没 或只是擦破点皮 那基本就你物品的原价3300 若脏货还在就把货物还你 并赔你修理费 刑事基本就是进过医院赔医疗费加物损费 有伤残再补加伤残赔偿金 7个被告付不出则没收名下财产填补(有1个以上住房则法院没收房产变卖 但不可没收唯一住房) 仍付不全则加刑(如意图谋杀,若伤残严重就是抢劫后杀人未遂 这时你就要请律师辩护了) 付清伤残金有利于减刑 基本碰到这情况 若独生子女 被告家属都会尽力凑钱赔 让孩子早点出来 多条蓄意上人或杀人刑法都要多增加超过5年的 毕竟有了伤残等级 即使身体好了也是半个残废 要赔偿很正常 若伤残严重达到8级以下(分为10~1 数字越小伤残程度越大 8级以下就代表以后会丧失一半劳动力 到达5级则丧失完全劳动力 到达4或3级基本丧失全部生活自理 2或1级基本是植物人了而且大多断手断脚) 也就是遭到过毒打 至少一处内脏永久性坏损(如脾脏破裂 肺被永久性刺穿 肝脏损坏切除部分) 则可以多增加精神损失费 一般原告都是提出15000元 若对方支付伤残都很困难 法院会减为1W或5Q 若什么事都没 拿到物损赔偿就可以息事宁人了 再有问题可以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