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加班时间 确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0:34:28
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请问:如果公司每天工作7小时,但是每周星期六规定上班5小时,周六的5小时算加班吗?
疑问1: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都是公司的做法符合规定的?
疑问1:星期六本身就是休息日,我在休息日上班就应该算加班吧?如果按公司的算法,我每天工作2小时,周末工作30小时也合理?

越想感觉很矛盾,请指点,谢谢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只要一周没有超过国家规定,一周上六天当然可以,而且很多岗位需要这样,比如食堂的大师父,一天上6小时,上6天。
2、国家没有规定周六,周日休息,只要一周休息一天就可以,所以那天休息都可以。很多岗位都是周六周日上班的。
3、因为你自身的认识误区,造成了对国家法规的片面理解。不过平时上2小时是可以的,但一天上30小时当然是违法的。
PS:不死读法,要活用法!

广东胡律师:

1、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的5小时算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加班;

2、符合劳动法,只要用人单位在40个工作时间内并保证你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就是合法的;

3、你公司的做法是合法不合理,你要在此公司工作在合法的范围内你只能遵守规定。

1、只要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即可,至少休息一天,这是符合规定的;
2、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你的理解不对,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只是对工作时间的大概界定,并不是非要每天八小时这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