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急求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05:21
在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情况下,行人横穿马路,被摩托车撞到(小腿骨折)
请问,这责任应该怎么算,如果有责任该怎么赔偿?现在被撞到的那个人要求赔偿医药费用和5000元,请问这合不合理。

小弟在此谢过各位好心人,请速度给我解决的办法,真的很急。跪谢!
少说了一点,我是车主~ 有报警,不知交警怎么解决,现在准备私了。
摩托车证照齐全,正常速度行驶,是行人突然横穿马路。

你要评估一下,他的伤情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如果能评上伤残等级,让你赔偿医药费后再赔5000元就不算过分,如果不能评上,就显然不合理,你就让他到法院起诉吧,赔偿标准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