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经常不在家结婚5年就知道外面玩,和女人和朋友,不赚钱我想离婚,他不在家我可以离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08:31
还有就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他父亲做的,他离过1次婚还有个8岁的儿子,我们一直没有分家,他有个哥哥结婚也有自己的房子。请问如果离婚了我可以分到财产吗?大概怎么分?谢谢!!!
是经常不回家,不是为了工作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拿我1000块钱没有告诉我,现在差不多出去10几天了电话也没有打一个回家,打他电话也不接,真的好郁闷,以前也是这样出去就1个星期从来不会打电话回来说做什么去了,一点责任心没有。这样的婚姻还有意思再持续下去吗?

你的意思是他经常不回家,不是不在家吧。
不在家是指分居,分居一定年限可以向法院单方面申请离婚或作为婚姻破裂证明申请离婚。但对经常不回家的男人无效....所以你们还得共同协议离婚,不行就只能打官司了

房子肯定不能分到了...在婚后所得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你才能分到...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