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公司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4:53:50
我是2008年8月份进的公司,当时说实习三个月,然后签合同,买社保,到了今年3月份,公司突然提出要辞退我,说我不适合该工作,他解释说你原来的计划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综合考虑下来要再做会计的话就不适合了,说我有些粗心,到现在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更没交社保,我要求公司出份辞退报告给我,并且补偿我一个月的薪水,他说我可以再做一个月,但辞退报告就是不出,也不会给一个月的补偿,我打算提起仲裁,请问合适吗?

拜托各位了!!
现在他打算给我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辞退报告还是不写!!不过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既然这个公司不留你,那你干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辞职就辞职吧,我的意见是有这时间在这耗着,还不如早早打算,另投他门。况且即使情况是有利于你的,你去仲裁往往也是得不尝失的,时间精力花掉了不说,这仲裁的费用也不低啊。

如果你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我觉得以下几条《劳动法》的规定或许对你是有利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试用期(你说的实习期)三个月是不是可以反推出,当时公司跟你约定的工作期限至少三年?虽然没签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总共干了七个月,如果按三年算,公司给的补偿应该是两月加半月工资。

你做的时候又签订合同吗
如果没的话就别费力气了

有必要争取自己应有的待遇和权力,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