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征用我村的土地,这样的补偿标准和操作模式合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1:33:20
我是广东增城市荔城镇的农民,1992年在没有土地补偿款的前提下被征用了大量农田建设公路,现在我村人均拥有土地只有几分地。现在政府计划征用我村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用地,土地价格为¥75000元/亩(含青苗款),(这些信息都是镇领导和村干部传达的,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和通告,也没有提到购买保险等福利,)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在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村领导买了,现在还剩下村民的自留地没有买,最近村领导还不断给没有签名买地的村民施加压力,说要强制执行,还出现威逼利诱等情况!现在我们都很担心权益受到损害,日后生活没有保障!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想了解政府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请各位专家指导!
非常感谢潘正之的指点,我也知道应该配合政府,可是问题关键,政府没有相关的文件给村民看,补偿方案都是村干部凭口说的,现在我们的知情权也没有了,具我所知,如果要征用土地的话是要向是要提供相关法律文件的,我们最担心政府会不会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大量征用土地以作其他用途,政府跟村干部钩结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的,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现在又能做什么呢?

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你们可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0日内向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会。

必须留有此总面积10%作为本村第三产业用地,保证每户100平方米宅基地,其它就听政府的了。

今年的新政策不能强征的了吧....他政府要征也行,要有正式的文件和批文,面积大的要省上批哟.我们这里都100亩就要省上批了.没有批文可以不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