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 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5:30:31
我现在的公司工作九个月了,干完这个月就辞职了。

刚入厂的时候说是要扣一千元的押金,后来说是培训费。从转正以后的工资里扣,连续三个月正好扣满一千。当时说必须合同满一年才会退这一千元,有收据,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

但从我进厂到现在确实是没有培训过。

我现在要走了,怎么才能要回这一千元,毕竟是我辛苦工作赚的,不是偷的、抢的。

还有就是说是保险必须干满两年,否则,也要扣会公司交的保险的钱

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去什么部门申诉呢?

只要你有所谓培训费的收据就可以了,这个钱是可以要回的。
缴纳给社保的钱,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扣社保费更是无稽之谈。
以上两个情况都可以去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处理,处理结果你不满意的花,再申请仲裁,仲裁必须要有直接证据,比如你的收据,社保这事就不需要什么证据了,只要公司把你应得的钱给你就行了。

严重违法,
第一、培训费但是没什么,但是这培训是外训吗?还是他从外面请来的,有培训记录吗?培训费是有了,有培训协议吗?或是说有其他是要求说这培训要从个人工资中扣吗?
第二、社保是必须上,国家并没规定必须在某单位工作多少年才不扣。这是严重违法的。
这个你全完可以到单位当地劳动局去投诉他,但你要收集好证据,再去投诉,让他们没有准备这样你还会胜算较多。

你公司的作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主张你的合法权益,仲裁事项建议如下:
1、你辞职的理由,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签劳动合同(如果没签)、收取押金等。没有按规定缴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
2、要求单位如数退回违法收取的押金。
3、按规定补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可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再支付8个月的工资。
6、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公司不会认可,更不会轻易给你,所以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你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定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实惠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上述法律依据的条款,很长,我就不一一粘贴了,自己查看,如果需要我再给你补上。

1、确定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给你花钱出去培训,并且你也未签定过任何培训协议。如果如上所说,那么公司是没有权力向你收取1000元的。
2、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必须的,哪怕你只工作三个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