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帮忙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39:47
是这样的 我到一家PIZZA店上班 当时说试用期一个星期 大概上了就有五六天的时间 他说我不行 然后不让我做了 问题是 我做了这么几天 他确说 试用期没过 不给工资 这样对吗 ? 我像他们谈这几天的工资问题 他很强硬的说不给 大家说这样的做法对吗 ?
我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跟他们要呢 ? 我自己要又不会给我 说话还挺厉害

只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的提供了劳动的,单位都应支付报酬。所谓试用期没有工资这种说法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如你跟单位交涉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你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上班日期的证据(考勤卡之类),找证人证明也可以。

首先:这样的做法当然是违法的!

你需要作的:
第一步,收集证据,以证明你在该店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比如:你去该单位工作的开始时间,双方签署的文件、工资单、有单位签章或负责人签字的与自己有关的材料、可以证明你为其工作的任何工作文件、同事证明、与纠纷有关的录音、录音等(你去和他们谈的时候可以偷偷录象录音),工资卡。以及:你的工资数额:工资单、领取工资的手续单据\文件等。

然后,拿着这些材料的复印件,去找负责人谈,告诉他如果不付给你工资,你就去劳动仲裁告他们,根据法律他们不仅要照付你工资,还要补你试用期工作时的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试用期也必须要交社会保险),等到劳动仲裁那个程度的时候,他们要出的钱就不止是补给你工资的问题了。让他们好好考虑考虑。

最后。如果他们不信这个,那就拿着你的一系列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你的证据形成证据链,劳动部门一定会支持你拿回你应得的劳动报酬.

关于你的补充问题:我就不回答了,我原来的回答中已经告诉你步骤了。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根据你的情况你最好能完善自己去要这几天的工资。

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不给薪酬是不合法,因为只有几天你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成本太高,建议你与其进行友好协商。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但应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否则用人单位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可以肯定你完全可以索要工资!试用期未满他就辞退你,他还涉嫌违约,你可以向他索要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