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我有一桩买卖案子,对方是原告,第一审我胜诉(民事),第二审中级法院我又胜诉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19:15
现在对方说要在他居住的省立刑事案(一审、二审都在我省)。并说他有人,经侦队长是他的朋友,完全可以立成。请问律师,民事案中审已结束后,他们还能再换个地方立刑事案吗?如果不可以的话,他要是硬立了我该怎么办?

想彻底搞定摆平,拉关系,找路子熟人,花钱
要不就放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现在通过正常程序搞定,一就是你方"很有道理",再就是在(一)的基础上,对方是"普通老百姓" .

如果确实是刑事案件,应在犯罪行为地公安机关立案,不是随便在哪个无关的地方都能立案的。
且各地公安机关都有自己的级别管辖的规定,也不是随便就能在省里立案的。
至于你说的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一般的民事或经济纠纷,等看具体证据和情况而定了。
如果对方真的立案,公安介入,你最好带详细资料找律师研究后再分析,或提前找律师看看材料,有针对性的给你一些建议。

民事和刑事是两码事,胜诉的民事案件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这要看事实和证据是什么样的,必要时建议你带着案件材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公安部对于公安力量参与民事经济纠纷有着严格的限制。而且刑事立案也有着自己的条件。
即使立案了,你也可以依法进行异议的。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看是否符合管辖?是否有权立案等等。入戏进一步咨询,联系方式参见本人百度空间。

具体什么案子我不清楚,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打羸了,刑事这块也应当没事。但是如果说民事官司仅仅是从法理上羸了,而实际上是诈骗或其他的手段取得的,公安机关还是可以介入的。立案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不是这两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一般是立不了案的。如果立案了建议请律师协助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