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4年后再见肇事者可以起诉吗?怎么做?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47:19

广东胡律师:

可以起诉,但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来起诉,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年已过。

建议你先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委托律师来代理。

根据你的情况肇事者应该是逃窜了,没有主动自首;既然已经使被害者死亡就应该属于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该是可以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时效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
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
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