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盗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45:17
我一个朋友 做的是酒店收银的工作
他前段时间前后一共3次私毁了3张帐单
账单上的营业款金额达2000元

如果被发现的话 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会做牢吗?
谢谢!
他将收进来的营业款占用了 并将帐单私毁(本来钱是要交到财务那里的,但帐单没有,可能没人知道这笔款)也就是这事可能被发现 也可能发现不了
请问被发现的话 会不会判刑呢 是盗窃还是贪污呢?
谢谢!

是盗窃,一旦被发现后报案的话会被判刑

广东胡律师:

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如果被发现单位报案的话,2000元应该不够警方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 不可能是贪污也不是盗窃。
必须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000元不构成职务侵占的起点

盗窃是秘密窃取,贪污是国家工作人员
你的朋友是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不过2000元数额算很少的了。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5年以下,数额巨大的是5年以上。
被发现的话坐牢是肯定的。尽管数额不大,但是有毁灭证据的量刑情节。可能1~3年吧。

即不是盗窃,也非贪污
应当定罪为职务侵占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一般来讲,2000元不会构成此罪,因数额较小
如果被发现的话,最多也就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或者拘留几天吧!一般不会坐牢的。

这个不是盗窃,是职务侵占,尚不构成犯罪,坐牢不至于,但是行政拘留应该问题不大。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有的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如果行为人不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自己因工作关系对本单位环境、情况等比较熟悉的方便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不能构成本罪。二是实施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非法占有的方式可以是侵吞、盗窃、骗取等各种手段。如果非法占有的并不是本单位的财物,不能构成本罪。三是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

职务侵占罪的罪量要素是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