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问题,请懂婚姻法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1:57:27
我妈十几年前和我爸离婚,后住回娘家农村里,现在和一个男的结婚,已登记.由于政策原因她之前离异满十年又无房产,村里分配给她我外婆家下一宅基.若以后拆迁分到房子,房子写我妈名下,她现在的男人若到时变卦离婚争夺房产是否会判给他一半?
还有到时老家宅基拆迁后的房子可否写我的名字?
那如果到时拆迁了,要写我名字的话是只要我妈同意呢还是要那个男的也同意才能写我名?
<宅基是我妈的,在她在结婚证登记前就分到宅基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宅基是婚前的,但拆迁后的房产是在婚后产生的。

属于婚姻里的共同财产,在婚前没有做特别的财产公证说明的话,在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有权争一半,但如果拆迁补回的房子在你名下的话,对方就争夺不了。

只要是婚后的房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给那男人一半。
只要你母亲愿意,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你

属于婚内取得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得一半。
可以在拆迁后补偿的房子登记到您的名。

到时候应该会给那个男人一半,这里说的不详细建议你找个律师当面咨询一下

婚姻存续期内,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登记你的姓名,需要房屋的所有人同意,并且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