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问题:法院划走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24:29
甲方欠乙方十五万元钱,甲方没钱还就跑了,同时写了一封信给他妻子:说了他还不起了,他离家出走混个人样再回来。甲方妻子知道后很害怕,就带着孩子回到江苏老家,他妻子没有偿还能力。后来甲方地方法院的人到江苏当地的银行划走了他妻子和孩子的全部生活费9千多元。并且没有通知他的妻子。请问这合法吗?

1.看这存款的户名是谁,如果是甲的那就有权力。就是合法。
2.如果是他老婆的户名,但法院有证据证明这9千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是合法的
3.如果他老婆有证据证明这9千块是她个人财产,且存款户名是他老婆那么法院就无权划拨。

不合法!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这是违法民事诉讼关于执行的规定的,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要保证被执行人以及其抚养的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直接通知金融机构划拨,冻结的

合法

通过你的述说,好象没经过法院,法院就划走了,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