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情况要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2:40
我姐今天二十八岁,结婚五年了,现有一女今年四岁.因我姐夫有先天性遗传肌肉萎缩,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所有家务挣钱照顾女儿都要落在我姐一人身上,现因生活上的负担太重我姐自己一人已负担不了,想提出离婚,离婚之后孩子全权由我们家来抚养,我们家来做孩子的监护人,不需要男方出任何抚养赡养费,但男方要求赔偿他四五万赔偿金,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在法律上是不是必须的.我们是否必须支付这笔赔偿金.

没有法律依据,但这种情况,丽湖难度较大,最好找个代理人!

广东胡律师:

你姐不是婚姻的过错方的话,对方要求赔偿金是不合法的,建议对方的情形要离婚的话还是与其友好协商的好。

第一、婚姻法并没有相关赔偿金的规定;
第二、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你姐夫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你姐有照顾他的义务;
第三、如果离婚了,你姐将不再对他承担任何义务,但关键是如果不给他一笔钱他肯定不同意离婚,最好还是协商一下,在你们能承受的范围内适当给他些补偿。

如果在结婚前 男方告知就不能离婚
否则可以离婚

不是必须的,但涉及这样的案例,法院一般会调解处理的

没必要,不让他出抚养费就很便宜他了,兄弟不行你就花俩钱把他做了扔河里算了,需要帮忙的话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