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 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33:28
我的朋友帮一个A朋友办理汽车上牌批文,我朋友是中介,找了“甲”办理该批文(此人A朋友不认识也不知道),期间收了A朋友2万5元(此款不是主动要的而是当事主动给的答谢费),但此款我朋友已经足额退回(拘留时退的),A朋友因上牌时被办理单位怀疑该文件是假的举报,之后我朋友被公安机关以“伪造国家公文”被拘留30天,后来公安调查后可能证据不足,又不放人,现在以“诈骗罪”羁押。但问题是现在公安机关一直找不到“甲”,因为我朋友只知道“甲”在做这些业务,他人的具体情况就不知道了,只有一个手机号码而该号又是临时号码!现在我朋友已经进去五十多天了。
如果找不到“甲”的话会怎么办?是否会让我朋友一人自己承担?
请帮忙看看这最后会定罪吗、怎么定?谢谢赐教!
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吗?

请律师吧!

刑事案件要在看完卷宗,会见当事人后才能有较为可靠的答复。建议你立即为朋友聘请辩护律师,以期最大程度的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正当权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取保候审还是有可能的。但在为看卷宗之前,此建议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