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报销后应否扣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10:58:14
请问,如果工伤住院20天,自己掏钱付护理费共1600元(80元/日),单位报销后,将这1600元算作“个人所得”按15%扣税,扣除240元,等于说3天的护理费要由工伤职工自己负担,而所在单位只管掏17天的护理费。这难道合情合理合法吗?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在福利费开支的费用,除人人有分的津贴补贴外,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贵公司对住院的护理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既不合理,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