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制服了可能是偷我车的人后来证实是误会,我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28:53
我在逛时见到有人正在用钥匙开我的摩托车,我以为他在偷我的摩托车所以我上前制止他把并他压在地上后报警。之后到派出所处理双方认定这是误会(他的车跟我的车是同一型号,他把我的车当成了他的车)但他说我在制止他时把他弄伤了他到了医院验伤(经医院检查为轻微擦伤其它并无大外)并要求我支付验伤费我拒绝了他的要求。现在他说要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他的验伤费用?
首先事情起因是他拿钥匙开你的车导致发生误会,在这件事情中,首先肯定是因为他的过失引起的,你制止他是保护你的合法财产,如果你制止他的过程中他没有辩解而和你发生抓扯打斗,责任肯定完全在他,如果他没有还手,并一直向你解释此事的原因,你在制止他的时候弄伤了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他解决部分费用,但不管事情经过如何,事情是因为他的判断失误引起的,他应该负主要责任。
我觉得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你违反了民事义务。现在你既没有违约,也不是侵权。因为对方的行为足以引起一般人的防卫意识,对方应该为自己的错位承担一定的责任。基于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双方都没有错的时候才需要分担责任。但是现在是对方自己先误认车,再加上对面受的伤并不严重,你没有超过防卫的限度,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这没什么```是他开你的车在前``还是在后``在前的话不用~~在后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