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物业储备金能退出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42:54

不能。
首先明确一点,我国现行制度中没有所谓的【物业储备金】一说,所以你所说的物业储备金应该是法律规定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据此条款,当房屋交易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你所购置房屋的物权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物权绑定,你行使房屋处置权,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时,作为房屋物权的一部分,专项维修资金也随之过户给第三方了。

同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只有唯一一种情况下,才能返还专项维修资金,即房屋灭失时。比如地震导致房屋全部倒塌,这个时候如果你还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要求返还专项维修资金中的结余部分。

同时,根据《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房屋产权人,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当产权发生变化时,维修资金的所有权随房屋产权一同变更。

应该是公共维修基金吧!卖房时这笔资金直接过户到买方名义上了,所以应该将这钱加入到售房款中。

是啊,钱你是要不回来了,法律上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