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受伤赔偿标准,法律明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22:12
未满16周岁
左手小指粉碎
具体赔偿标准,还有法律责任怎么判?
伤者是被私自招工(包工师傅)
责任应由包公师傅承担还是单位?
下班以后,在旁边车间发生的事故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童工相关漫画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
首先这就触犯了刑法关于禁止雇佣童工的规定……

其次要看发生事故时他在做什么,如果是下班后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间逗留,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如果事故中确实存在单位车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则单位要负部分责任,视其安全隐患的大小而定

而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话,包工师傅和单位都要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
虽然师傅可能是违规进行了招工,但是他是单位法人的成员,在单位范围内的赔偿请求,一律可以以单位为对象

既然是下班后,那就不属于工作期间的事故,也就不是工伤,那也就不能要求工伤赔偿。最多也就只能追究对方雇佣童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