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08:51
各位大师,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案例应该判谁赢!甲买了乙的一辆货运车,在买的时候,甲支付了大部分的金额,另小部分由甲在乙处拉煤补还《PS:乙是一个煤厂老板》并签定协议。后面由于乙的原因,使煤厂倒闭,无法提供货源,所以甲拒绝支付所剩下的那一部分金额,而乙要求甲补还并起诉甲!
希望专业人员给予详细讲解,还有追加!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有冲突的,因为乙答应甲给甲拖煤,拖煤的报酬用来抵偿车款,而现在是因为乙的原因导致甲不能拖煤,所以甲拒绝支付车款。表面上这个逻辑是成立的,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乙是必须按实支付剩余车款的。因为双方签订的这个协议包含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买卖关系。双方约定的车辆价格,并且甲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车款,乙向甲交付了车辆,该协议已经实际履行,剩余车款乙是必须支付的。第二,运输合同关系。双方约定由甲为乙拖煤用来抵偿剩余车款,其实质是运输合同关系。因为按正常的交易习惯,甲为乙拖煤,乙必须支付运费给甲。在本案中是因为甲对乙有车价欠款,所以直接予以抵扣。现在乙的煤厂倒闭导致甲不能继续运煤而使运输合同终止。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托运人(在本案中即乙)是有权终止运输合同的,更何况在本案中,乙终止运输合同是因不可抗力。同时合同法规定,托运人终止运输合同要对承运人(本案是甲)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是指承运人为运输所做准备所支出的费用。因此在本案中,甲必须支付剩余车款。乙可以适当对甲进行补偿,实际上这种补偿是非常少的,因为就你所讲的情况,甲应该并没有为运输做出特别的准备。

有人民法院判决谁赢
其他人说的没用
甲可能先被要求把车款付清 在向乙追讨协议的损失
车款是车款 协议是协议 不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