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非法滞留回国 护照上盖了一个68-1的章 这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0:49:04
请问这个是永久拒签还是5年不能入境?我是新手没多少分 不好意思

是5年不能入境,我回国的时候,也是给盖了章,跟你一样非法滞留.

这个是出入境管理法的识别号。

68-1是根据出入境管理法68条1项条例的意思,五年不能入境。

建议去新办一本护照。先去挂失第一本护照(被盖章的这本)。

护照是国家主管机关的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持照人对护照应妥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如因不慎遗失了护照请立即向遗失地区、县公安机关申报,并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然后持证明到《中国公安报》社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待"挂失声明"刊载后,持"挂失声明"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新护照。以前的具体办法是:

一、 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丢失护照的,在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凭"挂失声明"直接申请补发护照。如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有变化,需凭国外邀请信及"挂失声明"重新申请办理。

二、 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后丢失护照的,需按重新申请护照办理。

三、 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四、 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五、 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证件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入境证件及有国外的身份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六、 丢失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前系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申请办理。

如今比较简便,去派出所挂失就行,就说在街上丢了,不记得护照号就拿身份证号给他们查,然后派出所就会给你出个挂失回执,你的旧护照就无效了,你就可以去重办了。去任意派出所均可挂失。然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照相,重新办一本就是。不过多地补办费用420元 。比换发贵200,不需要登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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