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姐姐判给爸爸了妈妈的房产她有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24:01

父母离异,各带一个子女,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或享有对方父或母的财产权。因为姐姐判给了爸爸,她的妈妈也就对她没有扶养、教育等权力了,因此也就不能享有妈妈的房产权了。但父母离异,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
如果父母只有一个独生子女,不管他(她)判给谁,子女是可以继承或享有双方的财产权的。因为他(她)既使判给了爸爸,而妈妈仍然对他(她)有扶养、教育等义务,直至18周岁或工作为止。而他(她)对父母双方年老以后都有尽赡养的义务。

虽然离婚,但是也是合法的第一继承人。你妈妈(爸爸)的房产你和你姐都有份。那怕你姐口头说不要你妈的房产,只要没有书面的东西证明,法律到时都会按你和你姐是合法继承人来继承该房产来判。

离婚子女也有继承权的

m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