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别人问我借钱,我就从银行给打过去了,也没有借条,但是当时银行打钱的时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39:54
以前别人问我借钱,我就从银行给打过去了,也没有借条,但是有当时银行打钱的时候的收据,现在对方抵赖,请问现在借约关系成立吗?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这是结婚之前的事情,请问这个钱算是我的还是夫妻双方的?谢谢
当时曾经打过电话,但是时间长了2006年,怕是查不到了

你好,如果你们之前没有任何的借据,那我很明确的告诉你,这个钱打水漂了,你想通过法律手段是不可能了,只能找人给他要。

结婚前的不算是夫妻财产的,关键是你连借据都没有,还什么财产啊?借据一般有日期的,可以证明是结婚前借的。。。哎你这个人真糊涂啊~!

首先单纯的银行收据只能证明你曾经汇钱给对方,对方完全可以辩称是你送给他的。而且在法律上他没义务证明是你送的,相反你需要证明是借给他的。

如果你能证明借贷关系,那么这钱算你个人的,但利息(如果有的话)会被认作共同财产。

补充:
你打过电话也没用,电信部门只会有通话记录,不会录音的。

没有认可证据的话 理论上是不成立的了 楼上的说的对 打水漂了 如果真的要回来了 就是你自己的 不算共同财产 钱多的话尽量查查 也许有希望

银行的单据不能证明你和他之间的借款合同和借款行为,因此,你还需要补充证据材料。你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套”出对方曾经向你借钱的事实,包括时间、数额、有无利息、还款期限以及是从银行转帐的等,这样录音和银行单据结合就能证明借款合同的成立。
婚前借款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举不了证还不如算了吧,省得败诉还要搭上一笔诉讼费用.

如果当初觉得都是朋友不需要打借条就别想着要的事情了.要么小人,要么君子.

有那个条就行,算你自己的
那你最近再给他打个电话,录音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