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变更,是否可以要求留下作为公司文件保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50:38
公司GM被辞退并离开公司,原在银行预留的印鉴是其法人章(前GM的名字)。
其称其为“个人”印章不配合移交及变更,是否可以要求其留下作为公司文件保管?(法人章本身实质上就是一个公章嘛)

如果没有完全变更

那留下比较好,因为银行在变更法人章的时候

需要前法人章的

如果没有变更

请尽快去变更

因为法人章如果是个人名字

是属于私章的

可以继续刻

刻法人章不需要任何证明

我刻过,没出示任何的证件

刻章店说是私章,不需要

如果不去银行变更,他再刻一个

一样可以用的,尽快叫公司把银行的法人都去变更了吧

什么工商机关的,都去变了

你不能保证别人不使坏

只能保证自己做的尽量干净彻底

法人章已变更,没有必要留下保管。

在变更前得留下,变更后可以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