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定义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那么美国的统治阶级是什么, 是不是占绝大多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54:24
急急
按照书上说是资产阶级。
不过安我的理解,好像是人民大众。
和我们对比一下,美国的大选是全民选举,每个人都对上到总统,下到议员有一定的决定权。
但是看看我过,那个人的选举是你可以决定的,就算小区里的人的选举通常也是按居委会的意思办,因为你肯本不认识那个人。更高级的就别讨论了
关于法律的定义现在还存在多种派别,我们从小学到的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对法律本质的定义。按照马学派的观点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统治阶级,对极少数反动分子专政。而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占少数,对广大人民利用法律进行统治。
本人认为马克思主义这一点法学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历史,奴隶社会、封建社会、90年代以前的资本主义社会等,在以上社会形态中法律赤裸裸的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到当代社会发展到如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界限不再是那么清楚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学派的法学理论观点就与当今现实联系的不是太紧密了。
资产阶级,少数
大商业集团,不过很多是隐形的,不像美国刚发迹时那么明显了。各个集团之间也是利益纠葛、关系错综复杂,所以表现在政治上就是权力分享、喉舌(候选人)相争、制度繁杂制约多多。
有可能你那个被曲解的马克思法学理论本来就有缺陷。不过总的来说,体现谁的意志关键是看制度啦~比较一下中美的制度不就了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