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信用社用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56:21
我97年进入信用联社做电工,管理联社办公大楼和下属各信用社网点用电维护修理一直到现在,当时进联社订过一次合同,现在已成立市级联社,可是单位到现在没有给我解决一件问题,没有加过工资.没办理社会保险.已前有的福利从07年开始也没了,这样的单位领导这么做合法吗?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新的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后 社保是要用的 但其他工资加薪和福利就要看单位了

要看你当时订的是什么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如果当时聘用为临时工,可能是有些东西没有,至于保险这一块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了,可以按新的法去提一些合理要求。

肯定有些商量的地方了...
建议把事情说清楚...
打报告给领导批视...
不行的话,得找找领导的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