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17:32
我公司经营出口业务,与国外签定100万元钢材出口合同,抱关的时候,海关认为价格偏低,报关价核为105万元,我公司以105万元开出发票,但对方付款100万元。这5万元如何处理?所得税前能扣除吗?理由是什么?

1.呵呵,这105万是收入,而不是成本,哪有什么扣除不扣除的,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5万元应不应该计入。
你出口时开的发票是105万,而收入的计税依据主要就是发票,当然得以发票金额入账,那就是说,应该以105万入账,2.但是,你只收到了100万,那5万你做账时,可以作为财务费用,或者作为营业外支出,这个一定要让你的主管税务机关知道,相信如果理解的话,肯定是可以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