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一案,官司打赢了,可丝分无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36:28
大家出来评评理了,发现在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大站镇丹洲村徐女士民事一案。
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徐女士(甲)被两个大男人(乙)打重伤,牙齿断一个颗,全身都伤了,住院住了两个多月,打官司打赢了,可是钱一分也拿不到。
此事从2008年3月份开始,因一点小事,甲与乙的母亲发现生了争吵,乙的母亲拼命骂甲,乙两个争吵了很久,甲因为身体不太好,没有跟乙的母亲吵,但是乙的母亲还是吵,还上甲门前吵,而且是跪着甲门前骂(在农村比较风俗的,大知道也跪是不好的),后来甲就推她一下,后来她更加凶了,立即回家叫她的老公来帮忙,两夫妻又打甲一人了,甲第二天看病看了差不多二千,而两夫妻没怎么伤,其中乙母亲伤了一点,看了才六百多,过了好几天刚好是清明节,两个大男人(乙)从外地打工回来,因听到母亲的话,第二天清晨气冲冲跑到甲家里,口口声声要甲赔尝六百元的医药费,什么事不说,不问是非,硬要甲赔,甲就不肯赔,说;“凭什么要我赔,你们两个人打我一人,那我的医药费谁来赔”那两个男人(乙)很讲理,一定要甲赔,还说很难吃的话,粗口一连篇,如果甲不赔就要打死她,果然甲就说了不赔,接着两个男人把这个甲押倒在地下,一脚踩着甲的头,用石头扎甲,当场甲流了很多的血,后来有人打120救护车接走,这一住就两个月,那两个大男人(乙)只据留一天,当时给了二千就放出来了,而甲就住院费就一万多,在甲住院期间吹乙付,但乙不付,还跑到东莞打工。后来甲就上诉,但是官司打了两次才打赢,因为乙到处卖通关系,第一次到英德市人民法院打没有打赢,到清远市打赢了,也只赔柒仟多,可是打赢几个月也没有赔一分钱,甲家里还有小孩读书,也没钱读了,执行庭的也这样算了。

大家说说是不是这样算了,天底下还有没有法律。 如果有记者看到可以到,很希望能到清远市了解。

这就属于执行问题,应该查清对方的财产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很遗憾,他如果确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的确无法执行。
你应该了解到他的财产所在(例如银行帐户等),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应当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财产的及时通报,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