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区 生育险的有关问题(补交的可以报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0:23:41
我是08年7月份开始缴纳的五险,09年4月份要生孩子的话,才缴纳了10个月,我想要补交上去年3个月的,这样就缴纳了1年了,不知道这样可以在生完孩子之后报销吗?谢谢各位,在线等!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1、不能补缴的。

2、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为其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参见: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有关问题
http://www.sdjnlss.gov.cn/shownews.asp?newsid=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