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是写的详细好,还是简要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14:24

仲裁申请书不需要写的太详细,只要能清楚的表达下述几项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申请书主要内容是两部分:请求、事实和依据。请求部分列明你要仲裁委员会支持的申请诉求,注意要明确,比如要求的给付金钱数额明确。事实和依据部分写清楚事实的原由和法律依据即可,不要口语化,对时间、人物和事件经过写清即可,详细的情况可以在仲裁开庭的时候再讲。

不写好

对,只要把你该说的都写了,把事实说清了就好……

只要把事实叙述明白就行,没有必要太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