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的问题 北京企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2:27:43
我单位有个职工
一 上次合同08年4月26日-09年4月25日 但在我单位工龄 可享受15天年假
二 09年3月开始休年假共15天
三 休假回来后告知我们不续签新的合同了

问 1 应该满一年才可以休 15天年假吧?她不满一年啊(从09年1月-年12月)
2 她只上了3个月班 应该只有 3天年假 等于她多休了12天我们是否应扣回多休的工资

要求 希望有确切的法条

广东胡律师: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那多休的12天如果在这一年间没有请事假的话,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具体的要以对方的考勤及签的合同来看。

满1年才有年假,具体看签的合同,怎么说走就走,不需要交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