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给企业的汽车,应如何交纳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27:43
请问:政府奖励给某单位一辆汽车,该企业以单位所有名义将汽车下账,那么该单位可否安汽车价值的25%直接交纳企业所得税?

应按该汽车的公允价值确认损赠收入,合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一并缴纳所得税。不是直接缴纳。
如果当年企业出现亏损,该收入也可弥补亏损。

应该算是接受捐赠,属于企业的所得,应该加入到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里,一起汇算年度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