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老师或父母私自看10岁(以下)儿童的信件,日记,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40:20
速度点了。。。。
这是我们老师 出的一道题不是我的亲身经历

这显然是违法的:
违反了《中环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隐私受保护的条款;
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由公安机关或者检

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条规定:“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不合法....但你想开点家长和老师都是怕你学坏啊,他们关心你只不过方式不对

10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可以看信件,但是其老师不属于他的监护人,不能看其信件,如果看的不合法,侵犯了受害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