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是否能直接起诉担保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43:41
信用社贷款合同上借款人的名字是担保人所签字此借款人是担保人个体企业的会计,借款人没有出具委托书也不知道贷款的事情,请问此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贷款到期未归还信用社是否能直接起诉此担保人,此合同属于连带担保责任

按正常程序信用社要先起诉企业,在企业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偿还。

借款人的员工向信用社以借款人的名义贷款,信用社如果有证据标明有理由相信该员工是代理该企业进行贷款,则信用社没有责任,属于表见代理的一种情况。

企业要先承担贷款偿还义务,然后向该员工追偿,因为情况涉及职务侵占和诈骗,建议报警处理。

合同有效

"借款人没有出具委托书也不知道贷款的事情"这个情况属实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如果知情的话,二者连带责任,都可以起诉

是连带责任,而且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借款合同无效,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实际签订合同的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