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笔名是属于作者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52:53
如果我起了一个笔名,在某一出版社出版书了。那么我再次要出书的时候,在别的出版社,用同一个笔名有问题吗?
我对于我的笔名有什么权利?
别人要是盗用,我能怎么办呢?
现在看关于笔名的问题,已经很多纠纷了。
究竟是为什么呢?
名字可以重名,笔名可以吗?
什么样子的叫侵权呢?
怎么可以保护自己的笔名呢?
我想要更加详细的回答。
这样随便一说,我也无法相信。
有什么证据呢?
为什么,会有出版社盗用呢?还禁止作者继续使用?
到底哪一方有问题?

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这属于身份权的一种,与财产权并列存在)。也就是说作者享有可以在作品上注明作者的真实名字或注以笔名(只要能证明这是作者本人的笔名就可以)或不注名的权利。
2.作者的认定‘如无相反证据,在作品的上署名的人,便是作者’。
3.你不论在什么出版社或在你的其他书上使用相同的名字都是你的权利。
4.如果你是著名的作家,再谈别人用你的笔名问题,(因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不可以用相同的名字,也就是说可以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名字,因为这是法律给作者的权利)。当然这不是说著名的作家的名字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一人使用了著名作家的笔名,就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而增加销量之嫌等等,从这方面考虑出发,还是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或根据侵犯著名作家的其他权利,或适用著作权法、或适用其他法律加以调整纠纷。

楼上的说的对!但实际中要看对方是有意侵犯你权利还是偶然的笔名相同。还牵涉到你的笔名在当地或是学界的知名度,发表作品的期刊的知名度等

对属于作者的

笔名属于作者的,类似于姓名权一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