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工签岗位协议书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0:54:46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一家工厂当 学徒工,现在已经半年了,工厂上层给我一份 学徒工岗位协议书,而且要求一签就是 *五年*~ 不知道是否合理,所以来这请大家来分析一下!我就想知道这份 协议书是否合理 还有请各位帮我看看还有什么其他漏洞没? 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有计划的培训学徒工是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需要,为了保障,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8条的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签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签订"徒工岗位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要求乙方必须遵守.
一 学徒期间收取培训费,时间为三年,每人每月300元,为了照顾学徒人员生活,在学徒期间暂不收取培训费,而且在试用期内发生活费200元,试用期为6个月,合格后工资600元,不发生活补助费.
二 从学徒开始,在我公司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可以免收全部培训费用,如果5年内离开公司,培训费用由学徒本人赔偿,如果本人拒付,由担保人全部赔偿.
三 学徒满一年或能独立操作,实行计件工资制.
四 其他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书]规定执行.
5 徒工有介绍人或父母,亲属做为担保人,如果乙方违约负连带赔偿责任,三方签订后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08年8月6日
可以添加项吗? 乙方,也就我要添加一项 这合理吗?

你在的厂肯定是小厂!不光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可以拿着这份协议去告他。

这份协议书应该属于格式合同,就是说每一个到公司培训的学徒都要签一份这样的协议书,从协议书的内容来看,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只是里面的内容还是有欠缺,就是试用期满后是不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没有明确提出来,应该补充完整。
此外,既然是协议书,就应该是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的共识,你完全有权利提出增加合理的条款并且写进协议书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