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报考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细节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37:02
谁能跟我说说关于考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一些细节问题,包括考报考的科目\条件等各方面的问题,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对论文有要求吗?

对论文没有要求,有论文的话复试会简单些
没有10年的,得晚几月出来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三)单独考试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四)推荐免试生

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